怎么代理POS機
1、首先用戶打開瀏覽器,并進入POS機網站。
2、其次用戶在其主頁面點擊代理選項,并按照頁面提示填寫信息。
3、最后用戶在該頁面點擊下方的申請選項即可。
POS機代理怎么做?
隨著銀行信用ka的大量發行,POS機代理行業成為一個收益不錯的管道行業,目前,大量的精英白領都面臨著高負債率,需要靠信用ka倒卡來維持日常消費現金平衡,也就說,每個月都要倒一輪信用ka解決還款問題。假如把POS機推廣給他們使用,就可以穩定的賺取交易分潤,在這里,POS機相當于高速公司的收費站,客戶刷卡就有錢賺,在這個行業3、5年的代理,每個月都有十萬、百萬以上的收入。
雖說這個行業賺錢,但卻存在著各種套路風險,尤其新手代理,因為機子代理好的政策都是和訂貨量直接掛鉤的,訂貨量越大,結算費率越低,獲得的分潤也就越高。但對于剛剛入行的代理,往往沒有那么大的實力拿大量的貨,就會比較市面上的POS機代理政策,盲目追求高分潤、高返現的政策,這樣就免不了被套路的風險。
因為發卡行和銀聯的固定分成比例,能給支付機構的收益就那么多,支付機構再給代理商的分成實際上沒有多少,代理就只有靠大量的鋪貨來提高交易量增加分潤收益,再一層一層的給下級代理,自己的收益更少了。所以,不良上家套路下家現象也就見怪不怪了,利用高分潤高返現吸引小代理拿貨,或克扣分潤、或強制拿貨等等。如此,一些滿懷憧憬的小白刷卡器代理,沒做多久,白白交一筆學費后離開。
那么,打算進入POS機代理行業的新手怎么選擇規避這些套路風險呢!又怎么選擇靠譜的上家呢?
目前市面上存在兩種POS機代理模式:一種是傳統代理模式、另一種是新型的合伙人代理模式,下面就聊聊這兩種模式怎么選擇問題。
①傳統代理模式
這種模式也就是層級代理模式,總部直簽一代、二代、三代等等一層一層的發展下級代理,支付總部把分潤發給直簽的一代,一代再發給二代、分潤一級一級的下發。
傳統模式,分潤的風險就非常高,一旦有任一級不發分潤,這個級別以下的整個鏈條就全部出問題,不管你給上家關系再好,也沒有辦法左右上家的上家不出問題。
傳統模式,壓貨風險也非常高,總部直簽需要一定拿貨量才能成為一代,往往幾千臺,達不到拿貨量只能簽二代、三代等,但是考核時間是有限的,一般為3個月,不如不激活需要補交POS機款,規定時間激活則POS機免費或優惠,這樣一級一級的就都會制定政策按拿貨量給相應的補貼政策,同樣,任一代出問題,整下鏈條也會,分潤拿不到,貨也壓了一堆,做的越大損失也就越大。
那么,傳統代理還能干嗎?當然有一定實力,可以簽總部,雖沒有停發分潤的風險,但龐大的鋪貨量考核還是要很強大的團隊實力的。沒有能力做一代,也最好簽二代,層級越少,風險也相對較小。傳統模式,靠譜的上家最重要。
②新型合伙人代理模式
這種模式開發代理很簡單,一般通過App注冊認證代理商,再通過線上或線下分享自己的二維碼給別人注冊自動成為你的代理,做起來簡單,門檻極低,甚至拿一臺POS機也能走代理模式,自己刷卡自己拿分潤,也相于使用低費率,節省點刷卡手續費。
這種模式好處也非常多:

1、代理拿貨不通過上家,直接從總部拿,沒有一級級的壓貨風險。
2、根據自己實力拿貨,推出去了再采購,真正的低成本創業,尤其適合新手操作。
3、分潤也有總部直發,交易實時或按日結算,收入看得見,提現靈活,無停發分潤風險。
4、打破傳統代理層級束縛,團隊交易量級差分潤,更有利于發展團隊作戰。
5、政策統一、透明、公平、公正。
通過以上對比,不難看出新型合伙人模式更容易做,解決了傳統代理模式痛點,大大降低了POS機代理門檻,真正成為大眾創業的新模式,建議新手代理選擇這種模式,雖然政策不是最好的,但賺到的確是實實在在的,政策再好被套路了,同樣是白費功夫不是嗎。
怎么做POS機代理?代理哪家POS機比較好?
請慎重選擇。建議選擇長期有穩定費率,無其他費用,不需要買貨,買斷的
二、電子商務平臺代辦POS機
成都多家電子商務平臺如淘寶、京東等也提供POS機代辦服務。用戶可以在電子商務平臺上提交POS機代辦申請,需要提供營業執照、身份zheng證明、銀行開戶許可證等資料。
電子商務平臺代辦POS機服務費用相對較低,一次性設備費、月租主機費等均為免費,交易手續費也相對較低。
總之,成都市民可以根據自己的詳細需求選擇不同的申請POS機方式。商業銀行申請費用相對較高,但服務較為專業;移動支付平臺、第三方支付公司、電子商務平臺申請費用相對較低,但服務質量有待提高。
法律分析:給別人代辦POS機不違法,但是使用POS機惡意自己刷卡就是違法行為。
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、進行信用ka**活動,數額較大的,處五年以下****或者拘役,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;數額龐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****,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;數額特別龐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處十年以上****或者****,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:
(一)使用偽造的信用ka,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zheng證明騙領的信用ka的;
(二)使用作廢的信用ka的;
(三)冒用他人信用ka的;
(四)惡意透支的。
前款所稱惡意透支,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,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。**信用ka并使用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。